牛奶“禁鲜”禁而不止
今年1月1日起,液态奶“禁鲜令”终于生效。
记者昨日走进解放碑附近超市,所见情况却颇为费解:“禁鲜令”实施了一周,仍有不少液态奶宣称自己为鲜牛奶。一超市冷柜上,陈列着标有“纯鲜牛奶”、“高钙鲜牛奶”、“特浓鲜牛奶”等醒目字样的天友产品(生产日期为2007年1月8日);另一店内,光明部分产品
外包装也显著标有“纯鲜牛奶”字样(生产日期为2007年1月2日)。
此前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台“禁鲜令”。
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,国家质监总局亦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液态奶“禁鲜令”。据说该局已开始检查相关企业执行情况,若有违规,将予以惩处。市工商局表示,这一新规实施后,该局进行液态奶市场检查将以此为依据。
“禁鲜令”已生效,为何市场上仍有部分品牌穿着“鲜牛奶”外衣?对此,市质监局解释,经清点备案,一些企业存有大量旧包装,为避免浪费,给了一“宽限期”。至于具体宽限多久,得根据厂家库存量而定。
然而,包括伊利、蒙牛在内的乳品企业都不愿意言及“禁鲜令”。天友称,“禁鲜令”与国际惯例不符,目前奶业协会还在向国家职能部门“据理力争”。因为从牛身上挤下的奶,经巴氏杀菌法消毒后,国际上通称为“鲜牛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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